红木委会长办公会议会议纪要

2019-11-23 13:49  来源: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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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8日,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流通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红木委)在协会会议室就违反民政部相关规定成立分支机构事项召开会长办公会议。会议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红木委会长李佳峰同志主持。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会长刘能文、副会长(原红木委秘书长)车畅、红木委秘书长汪立禹、副秘书长钟立辉、红木委副会长单位北京艺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邹枫、红木委常务理事单位北京家和家美家具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田耘、红木委常务理事单位北京实创大德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雪琼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李佳峰同志就民政部收到举报我协会违反相关规定成立分支机构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并代表红木委进行了深刻检查。李佳峰同志对于协会个别分支机构不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协会管理不严,导致违反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等规定,前几年成立若干分支机构,并由此造成不良影响,进行了认真反省和深刻检讨。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及检查汇报,同时提出了相关措施建议,会议形成如下意见:

一、协会要高度重视这一举报情况。自协会红木委成立以来,在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但是,由于我们放松了对民政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法规意识淡薄,导致工作中出现这一严重疏漏和错误,协会要进行深刻反省和检查,并认真自查,全面整改。

二、协会要认真吸取教训,定期组织秘书处员工认真学习领会民政部关于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规定,举一反三,认真整改,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务必使我协会今后各项工作符合国家及民政部法律法规要求。

三、协会正式做出决定文件,撤销“中国红木委桂作红木文化研究会”、“中国红木商学院”、“红木检测中心”等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机构。

四、协会要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意识,并请民政部相关部门继续对我协会工作给予监督与指导。

五、协会要以此为起点,全面加强自我管理,树立行业正面形象,有效发挥行业组织管理职能,全面提升行业企业服务水平,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2019年10月28日



附:参会人员名单


刘能文: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会长

李佳峰: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红木委会长

车  畅: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原红木委秘书长

汪立禹:红木委秘书长

钟立辉:红木委副秘书长

邹  枫:北京艺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田  耘:北京家和家美家具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雪琼:北京实创大德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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