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工作将遵循“自愿申报、过程透明、规范评审”的原则,评价程序包括初评、公示、终审并公告和颁证等环节,评价结果将在协会林木机械融媒体平台、“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进行备案和发布”。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将被赋予唯一的信用二维码,通过移动终端可随时随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同时还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产品销售、工程及项目招标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和信用二维码。
2020年信用评价是在国家有关部门对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改革调整后,部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林木机械行业信用体系,提高会员单位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行业自律水平,促进林木机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